对于知识产权来说除了能给人们带来相应的财富之外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的,那么对于著作权里面的版权来说,版权税是什么意思,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征收版权税,法律对此又是怎么规定的。
一、版权税是什么意思
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稿费,实际上包括了各种通过文字作品来获得的报酬。不光是报纸书刊用的文字,也包括了诗歌、戏曲、影视、广播等。 版权税是出版方向作者支付报酬的一种形式。这里面有一些模糊概念。包括国家出版局的文件。由于税收只能由国家权力机关来征收,所以正确的叫法应该是版权费。
二、如何计算稿酬所得应纳税额?
(一)出版:稿酬所得以实现个人对于每次工作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标准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企业所得额,每次经济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成本费用800元;
成本的20%,每收入超过4000元,固定利率扣除。的20%的比率速率,根据税责任减少30%的规定的计算公式为:
1、每个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交=(每-800收入的量)×20%×(1-30%)
2、每次经济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企业税额=每次销售收入额×(1-20%)×20%×(1-30%)
(二)再版:例:某人因一篇网络小说进行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可以取得或者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
第一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 2240(元)
第二次进行缴纳企业个人对于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元)
三、特别的规定有哪些?
(一)在图书,报纸,期刊每一个人的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或支付稿酬笔点或印记工作再付专利费,我们要巩固自己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费按;
(二)发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取得的收入或特许发表同样的工作,收入,或者收入可通过重印多次在整个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作了第二版。
(三)个人的同一设计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收入所得为一次,按税法相关规定进行计征企业个人对于所得税。在其网络连载时间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或者个人认为所得税。
(四)作者去世后,对个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谥,根据个人所得税收入的特许权使用费。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版权税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稿费,实际上包括了各种通过文字作品来获得的报酬。不光是报纸书刊用的文字,也包括了诗歌、戏曲、影视、广播等。
版权税是出版方向作者支付报酬的一种形式。这里面有一些模糊概念。包括国家出版局的文件。由于税收只能由国家权力机关来征收,所以正确的叫法应该是版权费,此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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