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代理人】李国蓓,现为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介绍】王某与朱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在一起生活期间,女方朱某多次帮助男方王某贷款。两人约定剩余未还的贷款由朱某代王某还款,王某每月支付朱某所还本金及利息。但自约定之日起王某从未按照约定时间给付朱某本金及利息,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朱某每次需多次催告后才能获得少许金额。因王某的拖欠行为对朱某的生活造成极大压力,遂诉至法院进行调解。
【案情分析】民间借贷之所以频繁出现纠纷,是因为当事人之间可能会因为感情、交情等因素导致没有订立借款协议,借款人拖欠借款对贷款人的生活造成损失和压力。本案中的王某与朱某原系男女朋友,出于感情与信任,彼此并没有订立协议,也没有明确的相关金额统计,无疑加大了朱某向王某追索欠款的难度。
代理人帮助委托人朱某收集、梳理王某向朱某借款的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与交易明细等证据,以证明王某曾向朱某借款未还的事实存在。统计王某拖欠朱某欠款的金额,最大化地保护朱某的权益。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王某依约履行还款义务,维护了朱某的权益,缓解了生活压力。
【结束语】借贷类案件程序较为繁琐,主要体现在证据梳理、金额及利息计算等方面。朱某与王某未签订任何借款协议,仅在聊天软件上有过文字沟通,且对剩余未还款项也没有具体数额整理,导致核对任务繁重。建议民间借贷最好签订借款协议,将还款方式、还款期限、本金及利息等加以明确说明与约定,以便出现纠纷时能够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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